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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商标注册详细介绍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明细

作者: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0 08:47:43

大家申请发明专利时总是在讨论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玉溪商标注册就将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明细给大家说一说。

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发明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55元,除此之外,当您的专利授权之后需要缴纳第一年的年费,以上价格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的固定官费,如果个人年收入小于4.2万,企业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缓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以上就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官费明细。

如果是您想找代理机构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人家替你撰写专利文件,找出专利的不足,收费是应该的,如果找代理机构,有费减资格的专利申请费用在5000-5500元,如果不够费减资格价格在6000-7000元左右,这个来看,每一个发明专利,代理机构平均收取代理费在2000-3000元左右,毕竟人家有专利工程师的工资,以及场所的经营费用。

商品分类的意义,如今科技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需求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那么商品分类的意义有哪些? 

1、商品分类有利于了解商品特性。

2、从有利于商品生产、销售、经营习惯出发,*限度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提高客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商品分类有助于开展商品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对产品质量的检测、管理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提高,保证了消费者费生命、财产安全。

4、商品分类是实行现代化管理的前提,它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企业的商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和产品、服务质量。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分类的时候,应站在战略的高度,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个细节,仔细斟酌,为企业将来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标所有人因为不知道怎样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就常常是随便要一个数额,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未必得到合适的赔偿,得不偿失。因此,学会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中十分重要。告诉大家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其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所得之积,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得利润,即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惩罚性赔偿。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法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商标注册时间又长又难,所以很多企业在商标未注册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商标,那么为什么需要注册商标,及不注册商标会代理哪些后果呢?接下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商标注册使用情况。

第一种情况:商标没有人注册,你可以使用。

但是商标不能标注是R标,而且如果有人看到你这个商标不错,抢注你的商标,那么今后使用商标上,你就会遇到麻烦。

第二种情况:商标如果有人注册了话,你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是可以使用的。如果你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是不能使用的。否则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也许你会说我们身边的一些耳熟能详的商标“全聚德”、“北冰洋”等老字号之前都没有注册商标,但是他们的商标确依然得到保护。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后半句话如果反向理解,是不是可以这样解释:当一个未注册的商标,已经使用了并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就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但是最关键的就是如何界定有一定影响力的问题了。有一定影响力应该通过多方面去考量:

1.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

2.付出了一定的宣传及广告费;

3.具有了一定的客户群体;

4.达到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也就是说当您的商标达到了这些要求之后,其实不注册同样可以受到保护。 

既然这样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的企业还打破头的去注册商标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具有一定影响力是需要时间、人力、财力去实现的,往往当一个商标还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时候就被别人抢先注册了,而我国的商标法不同于美国商标法,我们是以注册在先为原则,谁先注册谁就会拥有商标权。商标不注册同样可以用,但这个使用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客户。很多公司对于商标注册并不是很感冒,认为自己现在规模小,用不着注册商标,等规模发展大了再注册也不迟。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商标注册从开始到下证需要漫长的时间。商标局全国只有一个,也就是全国的商标都需要在那里申请,可想而知,一个商标从注册到下证需要多长的时间。 

另外商标注册从提交申请,到国家商标局受理,这其中存在一个盲区,也就是说,A和B同事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他们的数据还没有录入数据库,那么,A和B都无法查询到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不是已经有人注册或者是和别人的近似。 综上所述如果你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商标,或者是现在有一个好的名字,劝你早点注册,以免被人抢注,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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