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澄江专利注册形式包含什么?

澄江专利注册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9 08:31:55

让小编为大家介绍:1、客户提交商标资料:申请人告知注册专员希望注册的商标名称与所属行业;

2、注册前查询:注册专员为商标名称进行免费查询(中英文);

3、整理玉溪商标注册资料: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可传真或扫描)至我公司;

4、提交商标局:我中心报件专员将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报国家商标局;

5、拿到商标注册证:约20-30个工作日,国家商标局发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注册流程细细品读,如果想要进行商标注册,可以全权委托我们。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1987年以后,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多年的核转制已不再适应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

一是不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二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管理者又从事代理行为,其双重角色不符合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三是与国际惯例相违背,不利于日益频繁的商标领域国际合作的需要。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1988年修改的《玉溪商标注册法实施细则》对商标代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0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通知》,随即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海、江苏等地试点建立了商标事务所。

实践证明可行之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全国许多城市设立了商标事务所。1994年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就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取得、职业道德及商标代理组织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审批程序及代理人和代理组织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该办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商标代理制的正式确立。截至1995年底,中国已有商标代理组织100家,商标代理人约600名;商标代理机构分布于全国70余座城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基本满足企业商标法律事务需要的商标代理服务体系。

玉溪商标注册为什么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呢?主要是下面几个因素决定商标注册时间不会很短的。

一,庞大的申请数量。

二,商标注册的流程。商标注册有近6个月的盲查期,偶尔会达到9个月,过了盲查期就进入排队审核的流程了。商标审核通过后,还有3个月的法定公告期,过了公告期才会真正下发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局会用一个半月-2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出。那么这么多的时间加起来,商标注册的时间怎么也得有一年以上了。

三,个别商标审核时间更久,没准排在你前面的商标正在异议中,或者驳回复审中,以前商标异议或者驳回复审基本需要2-3年的时间才会有结果,现在商评委把这个时间控制在一年左右,所以有极个别商标等待的时间将会更久。

总之新的《商标法》实施后,规定了商标审查的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在市场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众多企业仍然会觉得慢,不过小编认为如果商标局一直能保持这个速度,也已是很好了。

在公司的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分不同的品牌。玉溪商标注册有很多形式,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但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前提。那么注册商标相对禁止的情况是什么呢?小编来为您讲解下吧。

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前提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害别人的在先权益。商标法上对商标注册不符合相对前提的,原则上采取依请求审查原则,即除申请注册的商标同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外,对于其他相对条件,商标局不得依职权审查。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注册有限制,只有我们弄明白了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分清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才可以维护好我们在商标注册上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